首页 >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> 正文阅览
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《白银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  • 发布部门:白银市人大(含常委会)
  • 发布日期:2026.08.05
  • 实施日期:2026.08.15
  • 时效性:尚未施行
  • 效力级别: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

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(第9号)


  《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〈白银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经白银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,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批准,现予公布,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。
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26年8月5日

 
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《白银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(2026年6月30日白银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
2026年7月30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)

  白银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:
  废止《白银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》(2017年11月21日白银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8年5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)。
  本决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。
lar_1027009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