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》等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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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部门:甘肃省人民政府
- 发布日期:2023.02.17
- 实施日期:2023.02.17
- 时效性:现行有效
- 效力级别:地方政府规章
甘肃省人民政府令
(第167号)
省长 任振鹤
2023年2月17日
2023年2月17日
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》等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
为全面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22〕15号),进一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,省政府对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,决定对《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》等9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