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兰州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定》等六件政府规章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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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部门:兰州市人民政府
- 发布日期:2023.05.19
- 实施日期:2023.05.19
- 时效性:现行有效
- 效力级别:地方政府规章
兰州市人民政府令
(〔2023〕第2号)
市长 刘建勋
2023年5月19日
2023年5月19日
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兰州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定》等六件政府规章的决定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要求,维护法制统一,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六件政府规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