陇南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
-
发布部门:陇南市人民政府
- 发布日期:2025.10.13
- 实施日期:2025.12.01
- 时效性:现行有效
- 效力级别:地方政府规章
陇南市人民政府令
(第4号)
市长:刘永革
2025年10月13日
2025年10月13日
陇南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
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,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国务院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和《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资源库